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2009年度著作、科技论文、职务专利的奖励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依照湖工大科[2009]16号文件(电子档见科技与产业处网站中相关通知的附件1)中所列奖励范围。
其中论文奖励种类另加ISTP。
二、统计时段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统计步骤
1、公布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SCI、SSCI、EI、A&HCI、ISTP收录论文的检索报告(电子档见科技与产业处网站中相关通知的附件2)。
2、各单位通知师生查阅检索报告、整理相关论文、专著及专利,填写“著作、科技论文、职务专利申报&校核表”( 电子档见科技与产业处网站中相关通知的附件3),并依程序进行申报和校核。
四、确认依据
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者,随时告知科技与产业处。
申请专著奖励,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依据:
1、申报&校核表纸质及电子档;
2、专著原件。
申请SCI、SSCI、EI、A&HCI、ISTP收录论文奖励,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依据:
1、申报&校核表纸质及电子档;
2、检索报告。论文已在附件2中的,无需提供检索报告;不在附件2中的,需提供权威检索机构(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查新咨询检索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查新咨询检索中心)的检索报告纸质档复印件;
3、论文源刊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申请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社会科学论文奖励,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依据:
1、申报&校核表纸质及电子档;
2、原文;
3、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申请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论文奖励,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依据:
1、申报&校核表纸质及电子档;
2、原文;
3、原文所在版面复印件。
申请被中央部委或省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奖励,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依据:
1、申报&校核表纸质及电子档;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职务专利奖励,申请者必须提供如下依据:
1、申报&校核表纸质及电子档;
2、专利证书复印件(只需有印章的一页)。
五、时间要求
2010年4月16日以前,各单位集中将纸质档和电子档报科技与产业处开发办罗亚芳。联系电话:88032309(O),62154734(M)。
六、其他说明
1、科技处不接受未经各单位审核的任何个人申报。
2、申请者是学生的,应在申报&校核表的申报人签字栏注明其导师姓名。
3、著作和职务专利完成人中有我校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的,则由位次较前者申报。
科技与产业处
2010年3月30日
附件1:
湖工大科2009016.pdf
附件2:
EI、ISTP、SCI&SSCI.rar
附件3:
著作、科技论文、职务专利申报&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