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人事厅、农业厅《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省派科技特派员选定工作已经开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特派员申报人员填报省级科技特派员申报表(任期两年)(见附表1)。
2、省派科技特派员申报人员需提供与派驻单位签订的含有派驻单位及县、市(区)科技局加盖公章的服务协议(见附表2)。
3、省派科技特派员的服务范畴重点包括:1国家级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华中农高区,湖北十二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企业3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4国家支撑计划等重大项目示范工程,⑤全省“一红一绿”两区建设、 “秦巴山”扶贫开发重点县市。
4、省派科技特派员的服务类型重点包括:1无偿,2承包,3技术入股,4实体创业,5土地流转,6其它利益共同体等类型。
5、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申报材料为纸质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